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沙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
长政函〔2007〕91号
各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,市直机关各单位: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文化局确定的我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(共计17项),现予公布。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,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、思维方式、想象力和文化意识,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。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,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、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〔2005〕18号)、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》(湘政办发〔2005〕27号)和《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》(长政办发〔2006〕9号)要求,认真贯彻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传承发展”的工作方针,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、管理、利用和传承工作,为建设和谐社会和文明长沙做出积极贡献。 附件:长沙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
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
附件:
长沙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申报区县(市)或单位 |
一、民间手工技艺 |
1 |
湘绣☆☆ |
长沙市人民政府 |
2 |
浏阳花炮☆☆ |
浏阳市人民政府 |
3 |
浏阳菊花石手工雕刻技艺☆ |
浏阳市商务局 |
4 |
长沙窑铜官陶瓷技艺 |
望城县铜官镇人民政府 |
5 |
长沙火宫殿传统小吃 |
长沙火宫殿有限公司 |
二、曲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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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长沙弹词☆ |
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|
三、戏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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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长沙湘剧☆ |
长沙市湘剧院 |
8 |
浏阳皮影 |
浏阳市文体局 |
四、民间音乐 |
9 |
宁乡麻山锣鼓☆ |
宁乡县文体局 |
10 |
浏阳客家山歌 |
浏阳市文化馆 |
11 |
浏阳文庙祭孔古乐 |
浏阳市文物管理局 |
12 |
长沙县双江锣鼓亭子 |
长沙县文体局 |
五、民俗 |
13 |
长沙火宫殿火神庙会☆ |
长沙市商务局 |
六、民间美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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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望城民间剪纸 |
望城县文化馆 |
七、民间舞蹈 |
15 |
宁乡对子花鼓 |
宁乡县文体局 |
16 |
长沙县双江滚灯车 |
长沙县文体局 |
八、传统体育竞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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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
洞井龙舞 |
雨花区洞井镇人民政府 |
注:二星为已入选国家级名录、一星为入选省级名录。 |